戒除孩子网瘾 或须给大人“用药”

戒除孩子网瘾 或须给大人“用药”

      戒除孩子网瘾 或须给大人“用药”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合肥)  作者:刘振

  国务院法制办日前公布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明确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之前媒体报道山东省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网戒中心”用电击、药物、体罚等残酷手段“帮助”孩子戒除网瘾,虽经报道后引起多方质疑,卫生部也紧急叫停“电击疗法”,但每年仍有一些青少年被家长送至该地。如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明确禁止此类暴力戒网瘾行为,并强调已构成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织起法律之网。

  但是,不能以为有了一部法律就能完全预防网瘾及监管网戒行为。以前,很多家长把“网戒中心”当成“戒网圣地”,一是因为社会普遍将青少年网瘾视为一种“病”,而相关中心以“医学治疗”为借口,为暴力戒网瘾行为披上一层看似合理的面纱,“治病必然伴随着痛苦”的理论也让家长盲目信服。二是面对沉迷网络的孩子,很多家长焦虑万分,简单粗暴,不但起不到作用甚至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家长“实在没办法了”才会寄望于“网戒中心”,因为这是他们唯一能找到的“社会支持”。

  法律明确了戒除网瘾的行为边界,之前的“社会支持”不合法,如何让沉迷于网络的孩子“迷途知返”,成为摆在家庭、学校、社会面前的一道更为严峻的课题。现实中,这样的矛盾越来越多:家长整天抱着手机头也不抬,孩子哭闹就用平板电脑来哄,又怎么要求孩子理性上网?强调“玩电脑影响学习”,就把网线断开,但如果孩子从学习中感受的不是乐趣而是枯燥的灌输,又怎能不“向往”玩电脑?学校一方面禁止学生上网玩游戏,一方面又将越来越多的作业、考试、家校沟通放到网上,两者怎么能够泾渭分明?现实矛盾比法律问题复杂得多,需要更深入的探讨和多方面的应对。

  法律之外,如何不让青少年迷失在网络丛林里,依然任重而道远。既要重视知识教育,也要重视生活教育、情感教育、自然教育,在陪伴与关怀中不断激活青少年对现实世界的关心,让他们在丰富美好的体验中逐渐实现蜕变。既要让孩子跟上互联网时代的步伐,从中获取知识、创新思维,又要捍卫现实的边界和人际的温暖,不让生活被网络绑架。应该说,这不仅是网瘾青少年的家长,也是每一位父母都要关注、思考并身体力行的问题。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网瘾的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关口,戒除孩子的网瘾,或许也要给大人“用药”。



        让孩子戒网瘾,大人应做榜样

            新华网

  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各界征求建议。《条例》涉及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欺凌等诸多方面,声明了未成年人的网络权利,明确了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家庭社会及学校的责任。

  青少年沉迷网络,一直是棘手的社会难题。多年来,“网瘾”、“网瘾少年”等标签被广泛应用,很多人对于未成年人触网也形成了近乎刻板的认识。特别是很多家长,往往“谈之色变”,展现出异常焦虑的情绪。于是乎,所谓的“戒网瘾学校”开始出现,这类游走在法治边缘的机构常被爆出使用诸多令人不寒而栗的手段,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如今,《条例》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明确了“戒网瘾”的行为边界。这也意味着对未成年人“网瘾”的防与治开始走向科学和法治。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原因复杂多样,个人自制力、家庭环境、学校教育、社会诱惑等因素往往交织在一起,这更像是当前社会问题的一个集中切面。客观地说,以现代人对网络之依赖程度,依着人们的传统认知,恐怕很多成年人都是要被送去“戒网瘾”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孩子免受“网瘾”之害,并非单纯拔掉网线那么简单,而更需要全社会都来反思一番,问一问自己在孩子与网络之间,是不是正起着某种不良的示范。反躬自身,化堵为疏,才能使《条例》的规范落到实处。

  这注定是一个需要家庭、学校、相关行业企业、政府部门等都承担起各自责任的过程。要看到,帮助未成年人正确、恰当地运用网络,准确认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差别,是成年人理应尽到的义务。这其中,家长尤其不能缺位。在成长的过程中,家庭的陪伴多了、父母的关爱多了,孩子投注网络的时间自然减少,到网络上发泄自己的欲望就会减少。如果每一个人都不断提高网络素养,以现实的边界和人际的温度抵御网络的扩张,孩子自然就会少了对网络的“瘾”。

  要想更好地拥抱信息社会,沉迷网络是一个必过之坎。迈过去,我们才能看清超出现实的更多风景,迎接未来发展的无限可能,而不至于一头扎入网络的深海,无法自拔。
(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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