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是清雍正时的名臣,是雍正最为宠信的三个“模范督抚”之一,他与另一重臣田文镜所著的《钦颁州县事宜》,论述州县官为政之道、如何行政、注意事项等,雍正下令刊印后发州县官人手一部,以学习借鉴,可见其地位之高、影响之大。而正是这位李卫,促成了烟雨楼的一次大修。
李卫(1686-1738),字又玠,江苏徐州人,寄籍江南铜山(江苏徐州)。李卫十岁而孤,当然并不像民间传说的那样不识字,只是读书不多而已。李卫出身富家,但“锐意经世之务”,出钱捐了个监生资格。在康熙五十六年(1717)出任兵部员外郎,两年后又任户部郎中。雍正登基后,被特授为副使衔云南盐驿道,因改革盐课积弊得雍正赏识而迅速升迁,仕途一帆风顺。雍正二年(1724),升云南布政使仍管理盐务,三年(1725)擢升浙江巡抚,四年(1726)监理两浙盐务,五年(1727)特授为浙江总督兼巡抚事,六年(1728)统管江南七府五州盗案,七年(1729)加兵部尚书衔、加太子少保衔,十年(1732)调任直隶总督,直至辞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