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三告县府
桐乡大麻镇永丰村与崇福镇上市村交界处的古运河北岸,有一座龙图殿,曾经香火鼎盛,声誉卓著。
龙图殿始建年代不详,毁于太平天国战乱时期。直到一九一四年,村民陈彩文发起募捐重建,历时四年而竣工。重修的殿宇雕梁画栋,颇为壮观;殿前栽种梧桐,青石铺地。殿内供奉龙图爷神像,即北宋著名清官、龙图阁大学士包拯,两旁联曰:龙图英明光照千秋;包公廉正留芳万古。
后因陈彩文年老多病,将龙图殿交给村民沈坤华代为主持。在此期间,沈又筹集资金,于一九二三年增建观音殿,从此香客云集,香火更盛。到了一九三一年,当时永丰村所属的崇德县政府,以沈坤华提倡迷信、用香灰治病骗钱为由,经过地方各机关会议决议,将其驱逐出殿,并实施查封庙产。
沈坤华对此不服,以该殿系由私人集资建造为由,向当时的浙江省民政厅控告崇德县政府。民政厅经审理后,驳回原告诉求,但对查封一节,改由县政府委派僧人管理。沈还是不服,再次申告于省政府,又被驳回。于是,他向“国民政府行政院”递交了行政诉讼。一九三五年四月九日,行政院作出最终裁定,确认原告申诉理由不足,依法驳回。至此,龙图殿诉讼案才偃旗息鼓,沈坤华不再越级上告。
国人历来有民不可与官斗之说。而一介村民,竟敢三告县政府。且不论案由和结果如何,这桩事,我们从中是否可以窥见一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