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持零择校。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指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儿童入学,初中招收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具有南湖区户籍,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其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具有南湖区外嘉兴大市内户籍,其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普通住宅产权房的,家庭人均实际居住面积不能低于上年度嘉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对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回归浙商子女等政策性规定,经监护人申请,相关单位审核后上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新居民,其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可以在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就读。具备在我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和在我区缴纳社保一定年限等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在公办学校班额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到居住地所在学校申请借读,监护人已在我区拥有普通住宅产权房(家庭成员人均面积达到嘉兴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优先安排。如安排在公办学校有困难的或不满足入读公办学校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可以就近到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申请入读。2014年起市区内公办中小学将试行新居民积分入学办法,申请人向居住证申领地街道的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南湖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申请表》,经南湖区新居民事务局审核公示后,由区教文体局根据公办中小学新居民子女入学名额,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入读。
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的出台时间为每年5月底,预报名登记时间为6月底。具体报名时间和入学条件以当年公布的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为准。申请就读其他民办学校的新生,可直接咨询相关民办学校。
咨询电话:南湖区教文体局教育科 82032856 8205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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