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中小学休学复学指南 | |
发表时间:2016-08-26 10:10:58 阅读次数:1952 本文编辑:嘉兴少儿/幼儿艺术培训_嘉兴中小学培训_嘉兴草屋网 | |
南湖区中小学休学复学指南 一、 休学 1.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审核,在学籍管理系统中申请并打印休学申请书,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准予休学。 2.学生休学期原则上为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应提出继续休学申请,符合条件的,可准予继续休学。 3.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休学。 4.学生患有传染病或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能使其在学校进行正常学习疾病的,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令其休学。 二、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后,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凭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康复证明,符合复学条件的,学校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办理复学申请,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4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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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stemMast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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